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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現場
  王愛華,一個普通卻不平凡的人,原本生活可以富足如今卻很拮据;原本可能家庭幸福如今卻一個人默默生活。這一切,源於13年前他收養了一個女化療副作用嬰。
  10月25日早,霜降過後的天氣讓人感到寒冷G2000。王愛華穿著厚厚的衣服,41歲的他有點肚子,走路大步流星讓人印象深刻。
  13年前,王愛華工作幹得響噹噹,此外還兼職做買賣,有體貼的媳婦,在外人眼裡是個“高富帥”。2001年3月的一個下午,王愛華到醫院找一位醫生朋友,在樓梯口聽到一個關鍵字女嬰啼哭。恰逢周末,相關部門沒人值班,該怎麼處置這個孩子?
  “我選擇抱起她債務整合,為她尋找一個安生的地方。”這一幕王愛華無法忘記,因無法聯繫到孩子親生父母,王愛華辦理了領養手續,那年他28歲,尚無兒女。
  養女4歲時上幼兒園,連1、2、3也記不住。“到北京做智力檢查,一般小孩80分為及格,她只吳哥窟有20分,也就說是弱智。”王愛華說,醫生說孩子小,如果治療,到14歲至18歲二次發育時可能會恢復。
  王愛華沒有猶豫,立即賣了廠子,後來又陸續賣掉房子,懷揣20萬元走訪北京、上海、成都等各大兒童醫院為養女治療。“爸、爸爸……”養女會說話那天,王愛華眼中噙滿淚水,為治療這個棄嬰,老婆和他離了婚。
  “親生父母把她拋棄了,我不能再次把她拋棄,我的良心無法做到。”王愛華說:“時間如果重來,我還會選擇這麼做。”13歲的養女,如今可以與人簡單交流,王愛華看到了希望,更堅定了自己選擇的路。
  自述
  做人應該誠於諾,忠於一生。既然答應了,做出了選擇,就應該始終如一地做好自己的承諾。我相信,任何人遇到這事都會這樣做的,只是我幸運地遇到了,僅此而已。
  評價
  李建東(同事):遇到這樣的事,可能我也會這麼做,但堅持一個月或一年就到了極限,王愛華13年的堅持,背後付出的艱辛是巨大的,值得尊敬。
  金永紅(同事):王愛華的事跡用感動感人已顯得蒼白,用崇敬更能體現。  (原標題:良心讓我無法放棄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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